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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5月1日下调漫游费必须执行

时间:2008-02-28 09:03:25.0           
    虽然按照发改委和信产部的要求,从3月1日开始,运营商的漫游费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不过,记者从北京运营商内部获悉,如期实施或许并不现实。

    昨天,北京移动和北京联通的有关人士均表示,从通知发布到开始执行,只有半个月的时间,“时间太紧迫了”,系统现在根本难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

    昨天相关人士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并没有透露北京可能完成系统改造的时间以及计划开始执行新资费的时间表。

    由于调整的对象并不是全网用户,很多用户使用的套餐,在通知下发之前已经达到该要求,因此,系统和网络调整将主要针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用户,这也给系统改造加大了难度。

    不过,发改委和信产部已经在通知中考虑到了运营商的困难,并指出,“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2月13日,发改委和信产部发布通知,从3月1日起,新漫游资费标准为,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