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的焦点集中在:一是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维修频率高。经销商与售后服务互相推诿,有的甚至故意曲解国家“三包”规定,如有的经营者把整机三包一年分解为“包修三个月,保修九个月”,实际上是把三包期缩短为3个月。二是售后服务不及时,维修时间长,常以缺少配件为由迟迟不予维修,让消费者磨破嘴、跑断腿,从“上帝”沦为“奴役”。三是维修费用高、服务态度差。如手机维修时商家经常以“人为损坏”、“手机防伪贴受潮”为由,拒绝执行三包规定,要求消费者交费等。
-----来源 烟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