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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须负责回收废弃电子产品

时间:2008-04-23 11:06:43.0           

记者日前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金融司一名官员处获悉,我国正在制定《废弃电子产品处理管理条例》,据了解,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是该条例的重要内容。所谓生产者责任制,即电子产品生产者要对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负责。

这名官员向记者表示,这项工作已经持续三四年,条例草案也已经过多轮征求意见,正因为如此,预计不会就该条例召开听证会。

这名官员是4月21日在北京举行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活动——“中国绿E行动”的启动仪式上向记者作出上述表示的。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网编辑:亭子)